【好政策!新闢道路強制設人行道】
最近大家都在看東奧,但想起東京,或是日本令人懷念的一點,就是良好的步行環境,不論大小道路,均普遍設有人行道。這麼簡單的事,卻是台灣做不到的。
所幸今天有個好消息,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「#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」標準,明定市區主要、次要和服務道路 #均應留設人行道,以加強保障行人通行安全。並增訂新闢及改善的人行道,#原則不劃設機車格位,以停車彎型式設置來替代,且劃設後人行靜寬不得小於1.5公尺,將空間還給行人。
整體交通規劃與用路人行為的限制與管理,則涉及交通部與地方交通管理單位權責,這次修法也邀請交通部及地方政府參與研商,修正標準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於近期發布施行。
如以新標準來看,高雄直到近期許多道路都還完全不及格,期待內政部將道路標準提升同時,高雄市也能迅速檢視所有新設道路準則,並逐年編列經費,針對轄區所有12公尺寬度以上道路優先闢設實體人行道,讓高雄的行人環境能夠趕快躍進。